1月15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局长吴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工作人员10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于2015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白沙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苏某某、钟某等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8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13.56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和未掌握的自己的同种罪行,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吴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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