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河南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2月1日起,河南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00:00
03:12

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不仅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医疗服务质量的高质量发展。

1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南启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2月1日起,省管公立医疗机构降低28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提高208项诊查、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介绍,此次2023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由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经过履行调价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后确定,调整旨在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机构,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调价方案包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统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两大类。其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严格落实调价总量,具体调整项目有降也有升,其中,按照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价格、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原则,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28项,提高诊查、护理以及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价格208项。举例而言,调整后,医疗检查中常用的数字化摄影价格调整为60元,磁共振平扫调整为530元;急诊监护费省级三甲医院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日200元,省级非三甲医院为180元;互联网复诊费为每次10元……

此外,新方案取消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干部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11个项目,将现行干部病房、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以及各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价格,统一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其中以双人间为例,普通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45元,母婴同室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50元。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要求,经动态调整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郑州、洛阳、安阳、漯河、商丘,在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核准的调价总量基础上开展价格动态调整。有关省辖市要参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调价方案,本年度重点降低CT、核磁共振、PET/CT等检查项目价格,提高诊查、护理、中医以及急诊、产科、康复、精神等薄弱学科项目,以及部分历史价格偏低的手术项目价格。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