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派与教义
阿底峽到西藏后对教理的系统化和修持的规范化起过很大作用,但未能将佛教统一起来,因为当时的西藏社会政治上分散,各自为政,因而佛教复兴运动也是分散的。此后,在不同的封建领主掌握下的佛教势力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教派,各教派的修行方式、传承世系不同,彼此各树一帜。最早形成的是宁玛派,其次是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最后兴起的是影响最为深远的格鲁派。
宁玛派是藏传佛教各教派中历史最悠久的一派。该派奉莲花生为祖师,正式形成于 11 世纪初期,具有较为浓厚的苯教色彩,其特点是不重戒律,专持密咒,以弘传无上瑜伽部密法为解脱成佛之道。宁玛派的主要教义以大圆满法为正传,主张人的心体就其本质而言是纯净的,如果能把握好这个远离尘垢的心体,做到在空虚明净中把心安住于一境,就算是实现了“大圆满法”,即身成佛了。由于这派僧人都戴红帽子,故俗称为“红教”。宁玛派组织涣散,单线相传,从未形成稳定的政教合一的寺庙集团。宁玛派存在时间最长,后来在清初五世达
赖喇嘛的支持下,一度达到极盛。
噶当派渊源于印度僧人阿底峡,创始于他的弟子仲敦巴。1056年,仲敦巴建热振寺,噶当派从此形成。仲敦巴在世时,僧徒不多,在他的弟子中,有三人分别发展丁噶当派的三大支派——教典派、教授派、教诫派。教典派比较重视佛教经典的学习,教授派则偏重于师长的指点,强调实修,教诫派侧重于戒律和修行。
噶当派以阿底峡的《菩提道灯论》为思想基础,确立了以实修为主的精神,在修行次序上主张先显后密,反对显密二教的相互攻击,提倡二者应该相互补充。噶当派特别强调密法只应传给少数有“利根”的人,所传密法遵循以显教教义为基础的《真实摄经》,故该派理论比较正统,在藏族僧人中享有 “纯净”的声誉。
11 世纪至 12 世纪,噶当派得到封建割据势力的支持,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在藏传佛教各教派中以僧徒众多、寺院广布而著称。格鲁派兴起后,由于它是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来属于噶当派的寺院都变成了格鲁派的寺院,噶当派也就不单独存在,而是并入格鲁派之中了。
萨迦派的创始人是贡却杰布。1073年,贡却杰布在后藏萨迦建寺弘法,后以此寺为主寺,形成萨迦派。又因萨迦派的寺庙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色花条,故俗称“花教”。萨迦派的教义是以 “道果,法为核心,“道”指经过修行,而“果”意谓达到悟道,“道果”即“有果之道”。修“道果”法先要舍弃一切“非福”的恶业,做到“众善奉行,诸恶莫作”,然后树立 “无我空慧”的思想,断绝对万事万物的欲望;最后去除一切“常见”(认为万物
实有)和“断见,(认为万物非有),这样获得“一切智”,也就是“道果”法修行者的最高境界。
萨迦派的教主由贡却杰布家族世代相承,到元朝时势力最盛。元朝初年,元王室邀请萨迦派首领萨班到凉州会晤,议定西藏归顺元朝的条件。从此,西藏成为元朝直辖的行政区域,成为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萨迦派第五,祖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帝师,委任他掌管全国佛教。八思巴后又被任命为西藏法王兼藏王,掌管西藏政教大权,创立了西藏地区的 “政教合一”制度。萨迦派的兴盛是由于元朝中央政权的支持,所以它的兴衰与元朝势力的强弱紧密相连。元朝中期以后,势力衰落,萨迦派也随之低落,其地位被噶举派所取代。
噶举派形成于 11世纪中期,“噶举”意为“口授传承”。噶举派注重密法的修炼,而密法的修习,又必须通过口耳相传,所以叫噶举派。又因噶举派僧人穿白色僧服,也称为 “白教”。该派以苦修为特色,先从修〝拙火定”入手,用调整呼吸使全身发热,以致穿单衣就可以御寒。然后再进一生修“那饶六法”等教法,最后能达到所谓“万有一味,“怨亲平等”、“净染无别”的境界。从学佛修法的步骤来说,通过修“拙火定”可以使自己的思想专注于一境,不产生分别心,这样持久地修行下去,进入禅定,然后再观察专注于一境的“心”。是在身外还是在身内。如果发现此心无处可寻(空)之时,就会明白这颗心并非实有,就算达到丁“空智解脱合一”的境界。这就是噶举派教义中最独特的“大印”修法给人们的最高启示。
噶举派创人玛尔巴曾三次亲赴印度学习历法,自谓证得“万有一味”的境界,后由弟子米拉日巴继承,再传塔波拉杰,并融合了噶当派教义,成为很有势力的教派。噶举派支系众多,其中帕木竹巴、噶玛巴等支系的上层僧人曾先后受元、明两代王朝的封,继萨迦派之后执掌西藏地区的政权。由于派系众多,酿成长期的互相争夺,造成西藏地方的混乱局势。明崇祯十三年 (1640 年),固始汗进藏,夺取前后藏政权,噶举派失去政治势力。清代格鲁派得势,噶举派中仅止贡、主巴、噶玛、达珑四支系尚保有一定的宗教势力。
15世纪之后,藏传佛教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标志就是上述教派的衰落和格鲁派的兴起。
格鲁派兴起于15世纪初,是在宗喀巴进行“宗教改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3世纪至14世纪末,随着封建制度的普遍确立,藏传佛教各教派都在迅速发展,萨迦、噶举等教派盛极一时。这些教派的上层僧人直接参与政治、经济活动,他们享有特权,积聚财富,追逐利禄,有的还饮酒作乐,玩弄妇女,欺压百姓。由于戒律废弛,僧人腐化,各教派渐失民心,丧失了宗教的号召力量。针对这种情况,宗喀巴倡导宗教改革。他主要依据噶当派的教义,主张僧人严守戒律,独身不娶,脱离农事,完善寺院的组织和管理制度,使世俗贵族不能操纵寺院事务,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格鲁派。“格鲁”是藏语“善规”的意思,因表示该派教义最为完善,故名格鲁派。由于该派僧人戴黄帽,故又俗称“黄教”。
格鲁派认为佛祖释迦牟尼的一切正法,不外教证二种,而一切“教”的正法, 又摄在经、律、论三藏之中,一切 “证”的正法,又摄在戒、空(定),慧三学之中。因此格鲁派强调三藏不可偏废,三学必须全修,先显后密,依次修行,多闻深思,严持戒律。
格鲁派在见地(慧)、修习(定)、行持(戒)三方面都有独特的见解。在见地方面,格智派提倡 “缘起性空” (缘起有、自性空)。宗咯巴在《缘起赞》中说,出间一切烦恼都是由于无明而产生的,只有懂得缘起性空的道理,才能克服“无明,达到“明”(智慧)。最终根除一切烦位。因此,宗喀巴认为 “缘起性空”是佛教教义的“心要”。在修习方面,格鲁派强调止观并重,将瑜伽行派在修定中所要达到的“轻安”状态作为最高境界。所 “轻安” 指的是心身宁静安适的自我感觉,有助于调节紊乱烦躁的心情。格鲁派认为修“止”控制自己的心理活动,达到“心住一境”,就可获得身的“轻安”:修“观”在于依“止”如理思维,最后达到“心”与“理” 的合一,就可获得心的“轻安”。在“行持”方面,格鲁派认为佛教的基础是增上戒学,对于〝断酒”、“不非时食”等微小戒法也十分重视,要求僧人以身作则,依律而行。
由于格鲁派兼采藏传佛教各派教义之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加上格鲁派僧人严持戒律,故使得藏传佛教为之一振,许多寺院纷纷改宗格鲁派。由于格鲁派发展迅速,故遭到敌对教派的排斥打击。但格鲁派先后外借游牧于青海的蒙古族土默特部硕特部之力,击败对手,并主动与汉地政权联系,受其册封,以抬高政治地位。至18世纪中期,格鲁派终于执掌西藏政教大权,其势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西藏佛教的统一至此大致完成了。
格鲁派的一大特点就是建立了庞大的寺庙集团。拉萨三大寺(甘丹寺、晢蚌寺、色拉寺) 以及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是格魯派的核心,它们和遍及各地的格鲁派寺庙结成网络从属关系。这些寺庙不仅是诵经拜佛之所,而且亨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和自己的独立经济。拉萨三大寺就是西藏最大的领主集团,也可以说是格鲁派在政教斗争中得以立足壮大的基础。
由于格鲁派禁止喇嘛娶妻生子,因而佛教领袖的地位采取活佛转世的形式传承,形成了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1578年,占据青海广大地区的蒙古族土默特部的俺答汗召请格鲁派大喇嘛索南嘉措至青海湖畔举行法会。俺答汗自称是忽必烈转世,说索南嘉措是八思巴化身,尊他为“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迖赖喇嘛”。“瓦齐尔达赖”是梵文“金刚持”的意思,“达赖”是蒙古语“大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语“上师”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德智广深如海无所不纳之上师”之意,这就是“达赖喇嘛”名称的由来。此后格鲁派追认宗喀巴的侄子根敦朱巴为一世达赖,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索南嘉措为三世达赖,达赖活佛转世系统从此确立,至今已传十四世。1645年,五世达赖的师傅罗桑却吉坚赞当时被人们尊为“班禅”,意为“大学者”。罗桑却吉坚赞圆寂之后,五世达赖为他选定了“转世灵童”罗桑意希,以罗桑意希为五世班禅,并追认宗喀巴的弟子凯朱结格雷贝柔为一世,索南乔郎为二世,罗桑敦朱为三世,罗桑却吉坚赞为四世,从此开始了班禅活佛的转世系统,至今已传十一世。活佛转世系统的确立,可以使寺庙领导集团保持相对的稳固,避免内部由于权力之争而引起分裂,对格鲁派寺庙集团的法系继承问题和巩固发展寺庙的政治、经济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藏传佛教各教派为了发展各自的势力,竞相宣扬各自教派的学说,阐明各自教派的观点,在互相辦论、互相争鸣之中活跃了思想,提高了佛学水平,整个藏传佛教显得生机勃勃,富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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