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拒不到案接受处理 警方:行拘15天并处2100元罚款

男子酒驾拒不到案接受处理 警方:行拘15天并处2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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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有效驾驶证,还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南充一男子被交警查获。警方此后多次通知其到案接受处理,但该男子屡次无故拒绝,企图逃避法律制裁。1月12日,红星新闻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男子1月11日被抓获归案,后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及2100元罚款。

男子酒驾被查 图据警方

2023年8月,蓬安县沈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相如大道路段时,被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执勤交警发现沈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同时查明,沈某某曾因酒驾于2016年3月被处罚,又于2017年8月因再次酒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此次被查获后,办案民警多次通知其本人,沈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案。

1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面对沈某某极不配合的态度,1月11日,警方对沈某某进行依法强制传唤,沈某某目前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及2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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