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事件续:女高管被停职,被开除员工表示要继续维权

“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事件续:女高管被停职,被开除员工表示要继续维权

00:00
05:58

近日,一则“女高管称要违法解聘员工”的视频在网络广泛流传。在视频中,一名女子对员工称:“我现在就违法解除……我违法你管得着吗?”“咱慢慢打官司,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你试试看,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事件引起热议。

涉事企业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于1月8日凌晨就此事发布声明称,公司人力员工井某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民不适,公司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因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双方已于2023年12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

1月11日,当事员工孙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视频中的场景发生在2023年12月中旬,当时他的试用期即将结束,他也表示后续将继续维权。

“女高管”被停职,员工称要继续维权

据孙先生介绍,被通知解聘时,他已在尼欧克斯工作近半年,试用期即将结束,“下午五点多,井某把我叫到门外,让我立刻收拾东西走人,特别突然,我当时还在写代码。”

涉事企业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于1月8日就此事发布声明称,近期网上出现该公司人力员工井某与前员工孙某因解除劳动关系出现争执的视频,井某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民极度不适,在此谨向大家诚挚道歉。该公司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

声明称,前员工孙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3年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6个月。因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经协商一致,12月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该公司按照协议于12月8日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尼欧克斯科技强调,以上程序均依法合规处理。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7日,核准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杨越,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

“离职补偿给了点,我比较生气的一点,当时结最后一个月工资的时候,还让我签一个道歉函。”孙先生称,道歉函在公司处,“按完手印就给他们了”。1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尼欧克斯公司人员,未获有效回复。

北京市海淀区人社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关注到这一舆情,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目前当事人尚未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不方便就此事接受采访。

涉事企业回应

企业能在试用期解聘员工吗?律师解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游云庭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试用期内的员工,公司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员工有权要求违法解除补偿。“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就是让公司可以筛选一下员工,当然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个管理人员表达不当,所以引发了舆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律师表示,该“女高管”语气很冲,放在网上很容易引起不适。但是抛开语气措辞,涉及违法解除的相关表述其实没什么问题。“如果公司发表的声明是真实的,双方已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足额支付了工资和离职补偿金,那么按常理他们应该早就没有劳动争议了。”

王建表示,“违法解除”是《劳动合同法》的专业术语,违法解除在劳动争议领域其实非常常见,实践中能够“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少之又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六种情形,其中最常见的分别是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于很多公司没有制定详尽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规章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认定”。

他表示,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很多情况下都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争取自己的利益,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经济赔偿金,实践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有较大败诉风险。从公司的角度看,公司需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范规章制度、考核制度。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