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受贿超5千万,39岁成正厅级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张永泽一审获刑14年

18年受贿超5千万,39岁成正厅级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张永泽一审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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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1月10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永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张永泽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张永泽29岁便前往西藏担任领导干部,在39岁时已成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根据西安中院的一审判决,张永泽受贿的“起点”是在他30多岁的时候,在近20年时间里,他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181万余元。

西安中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永泽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山南地委书记,山南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环评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8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永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张永泽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受贿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其受贿所得的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或退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1969年3月出生的张永泽为云南丘北人,1997年博士毕业后曾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次年曾短暂担任该院科技处副处长,此后前往西藏工作。

1998年6月起,张永泽先后担任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其行政级别也从副处级逐步升到了正厅级。他在2008年1月升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时,刚刚39岁。2009年11月,张永泽开始担任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值得注意的是,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永泽受贿的“起点”是2003年,当时他刚刚34岁。

2012年4月,张永泽开始担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15年6月,其开始担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书记;2017年6月,其开始同时担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次月卸任山南地委书记。

2022年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当时还在任上的张永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他也成为2022年被查的“首虎”。

2022年7月,张永泽被依法“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通报中提到,张永泽钻营算计、跑官要官,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长期接受他人提供的高档宴请和服务;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和环境评价审批工作;靠环保吃环保,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2022年9月,张永泽被提起公诉。去年9月,张永泽受贿案一审开庭。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2022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张永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此次通报称,2013年至2021年,张永泽先后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06.61万元和虫草10斤;与家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尹悦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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