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央行在微信公众号发表《盘点央行的2023 |③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稳妥化解》显示,2023年以来,央行在有序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持续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稳定制度建设、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央行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央行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维护了金融稳定安全发展大局,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有序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
央行表示,2023年,央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明天系”、海航集团、方正集团等重点企业集团风险处置收尾工作。
对于高风险的金融机构,央行支持配合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推动多渠道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央行遵循分类指导、“一省一策”原则,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化解。
央行曾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中提及,目前,全国农信社风险总体可控,但受历史性、周期性、体制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农信社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一是省级联社职能定位不清,二是公司治理较为薄弱,三是偏离“支农支小”主业。2022年以来,农信社改革明显提速,浙江、辽宁、山西、河南、广西、海南等省区农信社改革化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
此外,央行在2023年还探索开展硬约束早期纠正试点工作,推动增量高风险银行“限期整改”,防止风险淤积。
持续清理整顿金融秩序 加强金融稳定制度建设
除了处置重点风险企业和高风险金融机构之外,2023年,央行还持续推动资管业务转型和个案整改,巩固影子银行风险治理成果。推动金融监管部门稳妥处置金交所、“伪金交所”风险,规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推动跨境互联网券商非法金融业务整改。
这一年,央行还加强了金融稳定制度建设。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
央行建立完善包含金融稳定指数、金融稳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金融稳定问卷调查的金融稳定监测评估体系,同时健全央行金融机构评级、银行风险监测预警、银行资产质量现场评估、压力测试等监测评估框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此外,央行还发挥存款保险防范挤兑、差别费率、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核心功能。
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
2023年,央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精神,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丰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这一年,央行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通过盘活或出售资产等方式,筹措资源偿还债务。对于债务负担相对较重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
同时,央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融资平台平等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并建立常态化的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必要时,央行还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
此外,央行还支持了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转型成为不依赖政府信用、财务自主可持续的市场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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