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上官炜星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上官炜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官炜星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上官炜星出生于1957年,2005年任辽宁省国防科工委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2016年任辽宁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为他人获取薪酬、承揽工程
等方面谋取利益
2023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辽宁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上官炜星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上官炜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财物;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为他人在获取薪酬方面谋取利益;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推进项目、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上官炜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上官炜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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