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李保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李保兴被依法“双开”。
通报称,经查,李保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李保兴为河南武陟人,1984年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专业毕业后,便长期在河南省公安系统工作,2015年6月起,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2021年9月起,任河南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
去年8月,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李保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李保兴从洛阳市公安局“一把手”位置上离开、转去河南省公安厅任二级警务专员不久后,2021年12月,河南省公安厅“9.16”专案组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宋彦彬、宋彦海、宋彦庆、宋彦洪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其中提到对以宋彦彬、宋彦海、宋彦庆、宋彦洪为首,王文海、曲金华为保护伞的犯罪团伙案件进行侦办。而这几人中的宋彦海,在2011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历任洛阳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2021年2月起任洛阳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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