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
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起止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放寒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2月25日。
普通高中放寒假时间:2024年2月3日至2月25日。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调整。民办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按照公办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统筹安排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积极调整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学期教学任务。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复习、教学质量监测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收尾工作,规范命题办法,提高命题质量,合理控制命题难度,稳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改革。教学质量监测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在家长群传播。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精心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积极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做到课前到书。
强化师生寒假安全教育管理。各中小学要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防欺凌、防诈骗、防伤害、防滑冰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流行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关注重点人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沟通合作。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和提醒家长全面履行监护责任,高度关注学生假期安全,严防发生各类意外伤害事故。
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活动。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要统筹控制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倡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假期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学习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注重家庭教育,督促家长指导孩子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预防沉迷网络,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读物等方面监管工作,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切实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要多种方式引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要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环境。严禁学校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任何学校和老师都不得组织或者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以书面告知、信息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再提醒、再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同时要加强资金风险和安全防护意识,家长要做到不组织、不参与违规违法学科类培训,不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不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活动。
严查有偿补课现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市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要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有偿补课行为,各级教育部门都要保持零容忍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做好校园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各学校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设立专用值班电话,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坚守岗位。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配电室、在建工地、围墙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紧盯风险点,牢守关键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挖细查安全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校内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严防学校发生失火、被盗和公物损坏事件。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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