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想尔注释义-第三十六章 微明

老子想尔注释义-第三十六章 微明

00:00
06:13
原典:柔弱胜刚强。
《注》:道气微弱,故久在无所不伏。水法道柔弱,故能消穿崖石。道人当法之。
原典:鱼不可胜于渊。
《注》:诫为渊,道犹水,人犹鱼。鱼失渊去水则死:人不行诫守道,道去则死。
原典:国有利器,不可以视人。
《注》:宝精勿费,令行缺也。又一说曰:道人宁施人,勿为人所施;宁避人,勿为人所避;宁教人为善,勿为人所教;宁为人所怒,勿怒人:分均,宁与人多,勿为人所与多。其返此者,即为示人利器也。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