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仰——自然主义的人生观(16)

我的信仰——自然主义的人生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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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四年一月,我写这一句在我的日记上:“我相信我自离开中国后,所学得的最大的事情,就是这种乐观的人生哲学了。”一九一五年,我以关于勃朗宁最优的论文得受柯生奖金。我论文的题目是《勃朗宁乐观主义辩》。我想来大半是我渐次改变了的人生观使我于替他辩护时,以一种诚信的意识来发言。我系以在康奈耳大学做纽约农科学院的学生开始我的大学生涯。我的选择是根据了当时中国盛行的,谓中国学生须学点有用的技艺,文学、哲学是没有什么实用的这个信念。但是也有一个经济的动机。农科学院当时不收学费,我心想或许还能够把每月的月费省下一部来汇给我的母亲。农场上的经验我一点都不曾有过,并且我的心也不在农业上。一年级的英国文学及德文课程,较之农场实习和养果学,反使我感觉兴趣。踌躇观望了一年又半,我最后转人文理学院,一次缴纳四个学期的学费,就是使我受八个月困境的处分。但是我对于我的新学科觉得更为自然,从不懊悔这番改变。有一科《欧洲哲学史》——归故克莱顿教授那位恩师主持,——领导我以哲学做了主科。我对于英国文学与政治学也深有兴趣。康奈耳的哲学院是唯心论的重镇。在其领导之下,我读了古代近代古典派哲学家比较重要的著作,我也读过晚近唯心论者如布拉特莱,鲍森模等的作品,但是他们提出的问题从未引起我的兴趣。一九一五年,我往哥林比亚大学,就学于杜威教授,直至一九一七年我回国之时为止。得着杜威的鼓励,我著成我的论文《先秦名学史》这篇论文,使我把中国古代哲学著作重读一遍,并立下我对于中国思想史的一切研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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