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检察机关起诉“非吸”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

今年1-11月,检察机关起诉“非吸”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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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表示,金融犯罪严重侵蚀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总体上,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 图据高检网

一是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利用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的新型案件明显增加。

二是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三是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

四是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此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张晓津介绍,2023年1-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獐子岛、回天新材、龙力生物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严肃惩治涉金融机构信贷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坚持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挽回投资人、金融机构等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张晓津表示,针对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聚焦金融犯罪办案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此次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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