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上被查的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曲敏被决定逮捕 通报称其亲属也参与收受财物

任上被查的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曲敏被决定逮捕 通报称其亲属也参与收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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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曲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曲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曲敏出生于1963年6月,黑龙江尚志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早年在哈尔滨工作,曾任哈尔滨市农科院院长、呼兰区区长、呼兰区委书记等职;2010年7月起,曲敏以哈尔滨市正厅级干部的身份,出任省援疆干部副领队兼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等职;2015年8月,曲敏回到黑龙江,历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2016年2月起,曲敏调任黑龙江省绥化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16年12月出任绥化市委书记。2021年12月,曲敏卸任绥化市委书记,出任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曲敏任上被查的消息。

12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曲敏被依法“双开”的消息。通报称,经查,曲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曲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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