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威创股份发布公告称,其约13.3亿元被刘钧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当日晚间,威创股份发布自查公告称,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至今尚未归还。
随后,深交所紧急下发关注函表示,深交所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
威创股份股价走势
截至12月22日,威创股份报跌2.63%,报4.82元每股。
13.3亿资金被划走
董秘、独董辞职未披露
威创股份公告
威创股份公告称,经自查,今年9月20日,其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需要指出的是,威创股份此前并未对外公告过上述《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而上述《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卖方——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江苏阳光的第一大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3月,威创股份的原控股股东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了中数威科。2020年12月,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12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控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上市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对于“刘钧”为何能够操控“共管”银行账户?以及为何此前已经出现划走资金情况,威创股份并未在其公告中披露。
另外,公告还披露,经自查,威创股份现任董事会秘书张书晗于2023年11月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张文栋于2023年11月30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以上两位董事及高管的辞职信息因公司处于被调查阶段,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对外公告披露。
董秘和独董作为上市公司高层,任何变动都需要及时进行公告披露,但董秘和独董均在11月辞职,而威创股份现在才进行披露。
从上市公司来说,大多风险都有迹可循,从目前暴雷情况回溯,今年以来威创股份管理层就有所异动;在2020年12月,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台州蒙萨斯的股东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后,台州蒙萨斯的法人变更为陆宇,随后,陆宇出任威创股份总经理助理一职,并在2022年10月升任总经理,同时进入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成为威创股份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江苏阳光、四环生物均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而陆克平则是陆宇父亲。另外,陆宇还担任四环生物董事、江苏阳光董事长等职务。
此外,从公司人事变动来说,除却上述董秘和独董外,今年10月以来,威创股份副总经理陈香,公司财务负责人周丰,公司副总经理陈晓梦等多位高管陆续辞职。
证监会下发关注函
此前营收公告有董事持反对意见
威创股份披露自查公告后,深交所当日晚间紧急下发关注函。关注函表示,深交所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
深交所还表示,对威创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涉嫌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后续深交所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资料显示,威创股份主要从事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业务和儿童成长平台业务。从财报来说,今年前三季度,威创股份的营收、净利润双双同比下降,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63亿元,同比下滑15.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1万元,同比下滑82.36%。单季度来看,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2亿元,同比下滑24.81%,净利润为-1555万元,同比下降了130.4%。截至三季度末,威创股份的股东总户数为4.1万户。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正常上市公司业绩公告中,绝大多数均是董事会全体同意,表示对该财报的认可,但据威创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李昂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投反对票。
据李昂陈述,他反对的理由是,威创股份今年5月、8月分别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分别预付3.1亿元、2.3亿元,占总合同价款的80%,并于今年10月全额收回。但经查询工商信息,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且注册资本较低,与本次贸易金额不匹配。
李昂对威创股份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必要性、合理性存疑,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李昂质疑称,威创股份预付给两家贸易公司的合计5.4亿元采购款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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