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警船为什么不能开火干他娘的一炮?

中国海警船为什么不能开火干他娘的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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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南海非常热闹。

12月9日和10日,菲律宾连续两天组织公务船、补给船、渔船进入中国南海找茬,不断冲击中国在黄岩岛和仁爱礁的海上防线,并与中国海警船爆发了激烈摩擦,还一度发生剐蹭事故。

在摩擦过程中,中国海警船依法对菲律宾船只进行了驱离和管控,用水炮骑脸输出,挫败了菲律宾船只的阴谋。

虽然中国海警成功破坏了菲律宾船只的行动,但广大中国网友还是感觉有点不过瘾,海警船上不是有炮么?为什么不能开火干他娘的一炮?

其实吧,这要从海警的定位说起了。

中国海警,全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China Coast Guard),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下辖的总队。

2013年,国务院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海警队伍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2018年,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

那么,为啥中国要建设海警部队呢?这与中国面临的海上维权新形势有关。

在2013年以前,维护海洋权益的职能被分散在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海上边防)、农业部渔政局(渔政)、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海监)、交通部中国海事局(海巡)和中国海关海上缉私部队(海关)等五个部门之中。因为管理部门比较多,也被戏称为“五龙闹海”。

因为“五龙”都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虽然主要职责分工明确,但在海上维权这块存在一定的重复和空白。

比如,日本政客要在钓鱼岛登岛,谁来负责处理?

海关、海事都管不着,最合适的是边防海警部队,按照非法入境进行逮捕。但因为边防海警部队主要干的是一些近海打击偷渡和走私的工作,天天和“大飞”周旋,结果就是手头都是快艇,连个能远航的大船都没有,更不要说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对抗了。

所以最后还是海监先出面,派船强行突入钓鱼岛海域,实现了主权声索,然后是渔政以“打击非法捕捞”等名义进入钓鱼岛海域执法,和日本海警船和海保船如同拼刺刀一般硬碰硬了很多次,这才一步步地是实现了对钓鱼岛海域的实控,所以当时有句话叫“保家卫国农业部,开疆拓土渔政局。”

虽然这一行动,解决了钓鱼岛海域海上维权问题,但在其他海域就不太灵了,比如南海。

我们都还记得“声呐无铜,捞走无用”的梗,说的就是2009年2月,美军 “无暇”号水声测量船在南海开展侦察。

按道理来说,军舰来侦察,应该海军出面应对,但问题在于,“无暇”号虽然处于中国经济专属区,但并没有进入中国领海,人家有权主张航行自由,如果只是被动监听的话也拿不到其航行对中国有害的证据。

结果最后不得不发动渔船出面,把“无暇”号围了个水泄不通,四周撒上渔网,你扔一个声呐我就捞走一个,最后“无暇”号不得不溜之大吉。

不过,渔船是美国海军的困扰,也是中国海军的困扰。

很简单,如果别人也拿渔船来堵中国海军,中国咋办?就像现在菲律宾公务船不敢冲击黄岩岛潟湖,用免费柴油收买了一些菲律宾渔船冲击一样。

让渔政出马?可以是可以,但渔政没有武装,船上人员只有一些轻武器,在应对激烈对抗的时候,可能力有不逮。

让有武装的海军出马?那就是对外国民用船只使用“军事手段”了,很容易被上纲上线。

所以,必须建设一支能适应多种情况、什么都管的海上维权队伍,于是海警就应运而生了。

既然是“警”,那管的就多了,不仅可以管非法侵入、恐怖袭击、破坏海上秩序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还能对海上边境进行巡逻和监管,打击偷渡和走私。此外,海警能打击非法渔业活动,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甚至非法排放和海洋污染行为,海警也能管。

不得不说,海警的成立赶上了好时候,赶上海军“大建”下饺子。大哥吃饺子,小兄弟怎么也要喝点饺子汤。中国海警局在2013年成立后,从海军接收了大批舰艇,将导弹、鱼雷、制导雷达这些火力过剩的武器系统进行了拆除,保留了舰炮及相关火控雷达,并加装光电跟踪取证系统、2门高压水炮、LED电子显示屏等监控执法设备。

因为是军舰改装的海警船,标准完全是军标,所以在结构强度和航速方面都很强,足以应对多种突发情况。显然,中国的海警完全是参照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标准建设的(连英文名字都一样),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巡逻舰有Mk110 Mod 0型57mm舰炮,中国海警就保留76mm舰炮,所以中国海警被称为“第二海军”丝毫不夸张。

从这一点来看,海警船上是有重火器(火炮)武装的,并不像海监、渔政那样没炮可用,那么为啥不开炮呢?

原因也很简单,还不到法律明确的开炮情况。

既然是“警”,行驶的是“执法权”,那么自然要依法执法。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纲要》中有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一个行动被认为是合法的,那么这是对行动巨大的支持。如果一个行动被认为是不合法的,那么行动就得不到支持,可能还会被主动放弃。”,所以,合法性原则是海警遂行任务过程中使用武力的首要原则。

而在过去,因为“五龙闹海”的原因,海上执法依据包括《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体系庞杂分散不专业,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1年,中国出台了《海警法》,对海警机构的职能定位、权限措施和保障监督都做了明确规定,保障了海警维权执法、对外合作有法可依。

其中,对于武器的使用,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比如第二十二条规定:

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海上正在受到外国组织和个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时,海警机构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排除危险。

那么,菲律宾渔船、公务船闯个潟湖,算不算“紧迫危险”?

显然不算。为啥?因为闯不过去啊!

目前,中国在黄岩岛、仁爱礁方向,采取的应对方案是梯次防御,外层是海警船对其公务船和渔船母船进行拦截,中层是中国渔船摆出的“铁索拦江”阵,最后一层是浮标阻拦索,最里面还有中国的刚性充气快艇进行临机拦截,基本可以实现对菲律宾船只实现全方位管控,大船进不来,小船也进不来。

有这么强的防备力量,除非美军亲自下场,否则很难遇到“紧迫危险”,也就没机会使用武器了。

而在《海警法》第六章,更是详细说明了武器使用的规范和场景。

比如,依法登临、检查、拦截、紧追船舶时,强制驱离、强制拖离船舶时,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遭遇阻碍、妨害时,需要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使用警械或者现场的其他装备、工具,但不能使用武器。

只有在“有证据表明船舶载有犯罪嫌疑人或者非法载运武器、弹药、国家秘密资料、毒品等物品,拒不服从停船指令的”,“外国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拒不服从停船指令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接受登临、检查,使用其他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的时候,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手持武器”。

所谓“手持武器”,也就是海警船上执法人员配备的轻武器,比如步枪、机枪以及火箭筒等。

那么啥时候才能使用重武器呢?三种情况:

1.执行海上反恐怖任务;2.处置海上严重暴力事件;3.执法船舶、航空器受到武器或者其他危险方式攻击。

只有发生这三种情况,海警才可以使用“舰载或者机载武器”,也就是开炮。

《海警法》第五十条还特别强调,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危险性质、程度和紧迫性,合理判断使用武器的必要限度。

也就是说,不能刻意放大面临的危险程度,能不使用武器,就不使用武器。


所以,哪怕菲律宾的船只开始强闯黄岩岛潟湖,哪怕菲律宾船只已经和中国海警船发生剐蹭了,只要中国海警船没有受到武器或者“其他危险方式攻击”,中国海警船也是没办法开炮的。

那么,明明海警船上有炮,为什么还要对炮的使用限制这么多呢?

这里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海上维权执法,武力并不是最好的手段。

我们都知道,在公安执法时,使用枪械有一个必要性原则和适当性原则,比如根据《公安机关使用武器、警械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使用武器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执行:(一)首先向空中鸣枪示警;(二)鸣枪示警无效后,应当向非致命部位射击;(三)向非致命部位射击无效后,可以向致命部位射击。”

也就是说,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秩序,制止犯罪,在有其他方法制止犯罪的时候,那么武器就是不必要的,就算必要使用武器,那么也应符合适当性原则,尽量击伤而不致死。

从这一点来看,海上执法和公安执法在执法精神上有相通之处,都是把武力放在最后的选项,毕竟周边国家也的确没能力威胁到中国海警,中国海警在执法时也完全没必要使用过激的武力。

第二,中国在不开炮的情况下,还有多种非武力维权手段。

中国海警船普遍配备了水炮,最远射程达100米,水炮的炮管可进行360度旋转,船员在驾驶室内就可以遥控操作,这种水炮和我们打水仗用的水枪不同,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执法武器,可不是呲水挠痒痒。

比如中国PSKD系列电动水炮,额定工作压力为1.0MPa,流量为40L/S,由此算来,假设目标距离水炮口10米,可得到冲击威力约为564000焦耳/秒。

56万焦是个啥概念呢?打到人身上,差不多和一辆汽车撞击差不多,如果对方甲板上有人,把他冲进海里是没啥问题的。

在实际使用中,水炮可以雾化喷射,使对方船只失去视线和方向,降低其航行能力,也可以冲开密封舱门使其发动机舱进水,还可以采取直流喷射的方式,破坏其上层建筑的电子设备。

比如这次,很多人发现,中国水炮并没有直冲其驾驶室,而是冲击其桅杆上的雷达、通信系统天线,结果菲律宾方面也承认MMOV-3005“拿督坦布洛特”号的导航通信设备严重破损,失去了大部分通信和导航能力,无法再继续行动。

而“卡拉延”号公务船被水炮狂灌,发动机进水导致停车,不得不被拖带离开。

除此之外,中国海警还配备了新式的设备——远程定向声波驱离装置(LRAD),这种装置本来是陆地用的,可以定向释放160分贝高噪声声波(人耳听力的承受极限为100分贝),使用声波“轰炸”,迫使对方离开,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非致命性防暴镇暴装备。

现在中国把LRAD搬上了船,可以最远让几公里外的菲律宾人员感到难以忍受,精神烦躁,最终不得不放弃行动。最妙的是,只要对方离开指定区域,相关症状短时间内就会消失,也没有永久性损害,这让菲律宾连卖惨都没法卖。

再不济,中国还可以玩“碰碰船”嘛,别忘了,中国还有海冰723破冰船改造的海警1411船呢,要论海上碰撞,人家可是专业的......

第三,不能上菲律宾的当。

其实,菲律宾也知道自己的闯岛行为无法得逞,所以闯岛行动与其说是一种军事行动,更像是一种宣传行动。

我们发现,不管哪次闯岛行动,他们都会邀请一群外国记者,远远地在大船上守着,就是为了拍一些中国海警“暴力执法”“擅自使用武力”的照片,好去发个大新闻,然后在国际上制造中国“以大欺小”“非法使用武力”的舆论。

不要小看这种舆论战,不仅会破坏中国在菲律宾的形象,压制菲律宾的亲华派,而且还会为为美国介入南海“主持公道”制造借口。

所以,无论是从执法原则来说,或是执法手段来说,还是从不让菲律宾的阴谋得逞来说,中国海警不开炮,都是对的。

当然,中国海警现在不开炮,不代表中国海警不会开炮,如果有关国家真的不开眼,真到了要开炮的程度,中国海警一定不会手软!

一旦机会来了,那还不打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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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天予佳奕

    哎!处处软弱,谁都可以欺负你一下

  • 我是真假

    以后我们和别人打不是他们输就是我们赢

  • 11熠熠

    冷静一下

  • 高个球

    面对侵略,一个字:打!

  • 未来基地ABC

  • 九珑人

    哇,标题这词儿

  • 钢铁战歌2

    《洗甲板》

  • 嘻嘻春雷

    怂包

  • 非洲大黑驴

    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