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鞍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来说,2023年是最为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完成,对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一年,我们组建了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承接即将大量增长的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11月29日,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正式启动运行,又为鞍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划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后峪小区3号楼,大厅按照独立设置、临街便民原则,设置有立案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资料室、档案室等办案用房,建筑面积达1300余平方米,并配备了办案所需的各项专用设备,实现了立审分离。
行政复议大厅的正式启用标志着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已经顺利完成。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正式施行,我市将加强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建设,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水平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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