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赋予北京新的任务。示范区2.0方案围绕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兴业态规则规范等六个方面,提出170多项任务举措。
2020年,国务院批准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时隔三年再次推出示范区2.0方案,是出于什么考虑?方案为什么率先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有所体现?与1.0版方案相比,示范区2.0方案有哪些提升?服务业在扩大开放的同时,需要防范哪些风险?带着上述问题,新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受访者供图
示范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效果持续显现
新京报: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开放举措。三年来,示范区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崔卫杰:服务业开放与制造业开放不同,具有无边界性、差异性等特点,且服务业布局相对分散。北京服务业开放试点示范不划定园区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围绕重点服务业开展改革开放创新探索,这是对传统园区开放模式的一种重要补充,是我国自主开放模式上的重大创新。三年来,服务业扩大开放模式进一步优化,全市域改革开放与特色园区示范发展更加协调。通过全市域改革开放,多维度搭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优化发展的综合环境。
示范区建设三年以来,北京市聚焦科技、电信、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实施120余项高含金量的试点举措,兼顾内外资、准入与准营、企业投资和人才智力引进,为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作出了良好示范,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9月到2023年9月,示范区累计吸收服务业外资457.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业吸引外资的11.2%。
高水平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能否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衡量北京示范区建设效果的重要内容。三年来,全球顶尖创新药研发企业亚太区总部、全国首家外商独资新设券商、全国首家航空领域碳资产管理公司等近130个标志性项目落地。搭建90余个功能性、服务型平台,设立全国首个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数据跨境安全与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面向全球的新一代原创新药发现平台、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为经营主体提供集成性、专业化服务。示范区设立以来,累计落地外资企业5000多家。2023年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了85.9%。
值得一提的是,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北京示范区建设三年以来,聚焦金融业态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民生服务等前沿热点问题,形成了3批60多项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探索为相关行业发展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持续释放示范区建设的溢出效应,切实发挥对全国服务业开放的引领作用。
新京报:距离国务院批准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已过去三年,此时推出示范区2.0方案,是出于哪些考虑?
崔卫杰:时隔三年再次推出示范区2.0方案,是国家对北京示范区建设的一种肯定和认可,同时也是进一步发挥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引领作用的自然延续,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内在要求。
服务业开放除了准入环节的开放外,其他多涉及国内制度层面,是当前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制度型开放的最大特点是要求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成果机制化、制度化,甚至法制化,最终固化成制度或法律。因此,试点任务完成后,为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自然需要新一轮试点任务压茬推进。
我国即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服务业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北京示范区推出新一轮试点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区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作用,精准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助于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同时,示范区新一轮试点举措进一步集聚资源要素,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有助于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
此外,推出示范区新一轮试点举措,有利于做强示范区这一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公共平台,推动世界各国共享中国式现代化新机遇。中国在服务业开放模式上创新探索,也为世界各国在逆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通过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了中国方案、做出了中国贡献,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的服务业开放合作共享服务经济发展红利。
探索服务业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开放
新京报:示范区2.0方案与1.0版方案相比,有哪些提升?
崔卫杰:2.0方案是1.0版方案的自然延续,更是1.0版方案的深化和迭代升级,是服务业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开放探索。
首先,市场准入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开放既包括市场准入等边境措施,也包括国内制度层面的边境后措施。市场准入水平是衡量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重要指标之一。示范区2.0方案进一步拓展外商投资准入范围。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如在全市范围取消应用商店信息服务业务、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突破了负面清单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限制。除了对企业主体扩大准入,2.0方案还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也作出了更多开放探索。如“允许境外符合条件的个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等,更大力度吸引国际人才来京兴业,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
其次,制度型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2.0方案更加注重在规则、标准等边境后措施进行探索,着力为国家高水平开放特别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闯关探路。例如,在数字领域提出“参与制定数字经济领域标准规范,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标准研究与规则建设,参与相关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在知识产权领域提出“参与并推动标准必要专利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研究与完善”;在绿色金融领域提出“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和执行,探索开展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评级等标准应用”。
另外,对国际经贸规则新议题探索进一步提升。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新议题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2.0方案纳入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绿色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例如,在知识产权领域,提出“完善专利开放许可运行机制”“依法保护国外地理标志的意译、音译或字译,并适用法定救济程序”;在政府采购领域,提出“采购人在制定、采用或适用技术规格时,可以促进自然资源保护或环境保护为目的”等。
最后,服务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2.0方案更加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政府服务。例如,在服务外资企业方面,提出“打造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探索制定重点领域投资指引,为高频事项提供综合服务和办事指南”;在服务外籍人士方面,提出“持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拟在京工作的外籍高端人才可在境内直接办理工作许可”;在服务方式方面,提出“在重点园区率先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等。
新京报:示范区2.0方案聚焦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关对接举措达70项,占整个试点任务的40%。方案为什么率先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有所体现?
崔卫杰: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方式。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助于发挥示范区先行引领作用,在海关监管、金融服务、数据跨境流动、商务人员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探索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为国家高水平开放提供地方实践。
示范区2.0方案将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作为重点任务和主要内容。在分类梳理CPTPP和DEPA等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条款的基础上,聚焦“边境上”和“边境后”的规则规范,开展更大力度先行先试、更大范围压力测试,为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政策制度体系进行实践探索。
在具体措施上,示范区2.0方案对接了CPTPP和DEPA的20多个专章条款,提出了70项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具体措施,占整个试点任务的40%左右。例如,在优化贸易投资制度安排方面,对照CPTPP关于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内容,提出推动贸易单证电子化传输、便利部分再制造产品进口等举措;在建设数字经济制度体系方面,对照DEPA关于数据问题、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等内容,提出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数据权属登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开发利用等相关制度和机制,对部分业务场景开展全链条监管等。
要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
新京报:从2015年至今,中国已经有11个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形成了一定格局,这样一种安排出于哪些考虑?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崔卫杰: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开放举措,适应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开放发展的实际诉求。但是,各地重点发展的服务业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这就要求不同地区要结合各自特色优势产业,从服务国家战略需要的角度出发,不断开展互补性、差异化改革开放探索,共同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制度,助力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方面,通过试点示范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试点示范历经一次升级、两次扩围,已经拓展到11个省市,包括4个直辖市、海南省和6个副省级城市,这几个城市和省都是服务业开放基础比较好、创新活力较强的区域,基本形成了覆盖东南西北中、符合优化区域开放布局要求的试点示范格局。
另一方面,通过放宽准入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示范陆续推动开放科技、电信、文旅、金融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了数字经济、绿色循环经济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一大批优质企业落户发展。
试点示范发挥了地方首创精神,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开放创新经验。例如,北京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数字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施了90多项创新举措。海南建立了国内首个数据出境管理体系,开展了特医特药跨境医疗保险等。
服务国家区域战略是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天津开展的“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物流通关模式创新,促进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推进跨区域电子权证互认、人才待遇互通,服务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庆与成都共建科创中心、金融法院和西部物流枢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体来看,示范试点8年以来,先后推出7轮15份试点方案、1300多项试点任务,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2023年前三季度,11个试点示范省市服务业增加值13.2万亿元,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69.7%;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08.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业引资的55.6%;高技术服务业占当地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的43%,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
新京报:服务业扩大开放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在扩大开放的同时,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崔卫杰:从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总体部署来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五大部署之一。服务业扩大开放既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密切相关。因此,服务业扩大开放将通过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例如,通过在深化简政放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等领域的探索,更好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在金融、绿色发展、数字经济、健康医疗、现代物流、专业服务,以及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等多个领域的创新探索,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服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当然,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往往伴随着更大风险。当前,我国早已进入改革开放深水区和攻坚期,高水平对外开放多涉及敏感领域,特别是在文化、教育、金融、数字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过程中,涉及意识形态、系统性金融风险、不良有害信息倒灌、数据安全、隐私安全等诸多风险。
因此,要统筹开放与安全,既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确保发展安全,又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不断提升相关领域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监管能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在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保障安全的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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