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有变!成都12月19日零时起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限行有变!成都12月19日零时起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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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成都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最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3年12月1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

有关的强制减排措施要求

增加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特殊情况外,白天作业时要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

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水泥粉磨站全天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清扫冲洗作业不得少于3次;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喷淋不得少于6次。

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易产生扬尘、烟尘的建材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全天禁止露天焊接;全天停止房屋修缮、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全天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以及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喷涂、粉刷或翻新作业。

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石材切割、建筑构件破拆、路面铣刨、桩类作业、房屋拆除、基坑护坡粉浆等作业。

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施工现场使用国Ⅱ以下的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

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

全市范围内:列入限产、轮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执行限产、轮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全部停用。

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全天禁止通行。

四环路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国Ⅲ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其他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以及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

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等尽量留在室内——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建议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建议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建议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

公众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绿色祭祀活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祭祀活动管理,协调寺庙宫观暂停露天焚烧香蜡纸钱等。

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综合“成都生态环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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