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法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郑州经开区连续三年跻身国家级经开区30强
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制定既是巩固我省开发区改革经验成果,保障开发区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开发区改革发展瓶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
《条例》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章将近几年我省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和“三化三制”等改革创新的成熟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同时明确,管委会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公司作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市场主体,承担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园区运营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营体制。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将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等“三化三制”的内容,在法规中予以具体化。
为推动开发区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条例》在“产业发展”一章明确,要加强开发区主导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从省、设区的市、开发区三个层面,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主导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区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鼓励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群。
另外,发布会上,郑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郑州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据了解,郑州经开区成立于1993年,是全省首个国家级经开区,历时30年的发展,形成了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三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全省百亿企业最多、最集中的区域。2022年,郑州经开区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中位列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第一名;在全国230家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排名中位居第23名,首次在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中排名第三,连续三年稳居国家级经开区30强,稳居国家级经开区第一方阵。该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从立法角度来看,明确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规范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开发区行使行政管理权限依法授权,明确开发区的职责和法律责任,解决开发区合法性问题;从放权赋能角度来看,赋予了开发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需要的规划、土地、住建等全流程经济管理权限,对完善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开发区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经济发展主责主业;从创新引领发展角度来看,从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创新,明确了产业服务、产业扶持等产业发展重点,激发了科技创新动力活力,为今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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