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仙桃市检察院获悉,为减轻群众诉讼负担,降低维权成本,该院充分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办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因幼儿在学校摔伤,学校未能及时赔付,幼儿家长起诉学校要求赔偿孩子住院损失,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积极参与庭前调解,与法院共同做好双方思想沟通工作,学校主动赔偿幼儿住院费用,原告撤回起诉。
在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中,杨某等4人在黄某承包的工地做工,期间黄某仅支付部分劳务报酬,剩余劳务报酬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杨某等4人向法院起诉的同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仙桃市检察院与法院深度沟通协作,达成共识,经过多轮调解,促成杨某等4人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黄某承诺按期付清杨某等4人的劳务报酬。
“案结、事了、人和”是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工作情怀,将检察履职“关口”前移,今年该院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案件5件,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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