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呢,我们给大家讲一讲先予执行。什么叫先予执行啊?正常的顺序应当是先胜诉再执行,可是这里面呢,我们采用的手段是先执行再胜诉。哎,我们先,我们先采取了执行措施,然后再慢慢的等待债权人胜诉,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颠倒这个顺序呢?原因就在于我们生产生活有急迫需要,无法等到胜诉之后再执行,如果那样来干就来不及了。我们有句老话呀,叫远水那不解近渴呀。将来可能会得到这批水,但是可能我们的权利人都已经渴死了。什么情况是可以先予执行的?同学们看一百一十五页叫四费一金劳动报酬可以先予执行,这个点我们已经有十年没有考过了。所以它不是太重要。我讲的大家掌握了就行了。四费指的是给老人的赡养费,给同辈的抚养费,给晚辈的抚养费。医疗费大家也知道是什么。还有给军烈属的军人烈士家属的抚恤金,这叫四费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和一金抚恤金,这些钱还有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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