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按时调整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公告显示,核定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各缴存单位应于缴存2024年1月住房公积金前,按职工本人2023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2024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度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
其中,海口市缴存基数下限1830元,上限25641元;三亚市缴存基数下限1830元,上限26481元;三沙市缴存基数下限1730元,上限343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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