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所称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条例》共八章 40 条,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管理、设施保护、运营服务与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互联互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条例》修改完善影响运营秩序和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增加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禁止佩戴面具或者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乘车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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