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楼充电起火,北京丰台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楼充电起火,北京丰台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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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晚上10点多,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住户家中发生火情。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晚上10点33分,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7分钟后明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事故原因为居民马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充电,电池爆炸,酿成火灾。目前,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据悉,起火的房屋位于11层。火灾调查人员发现起火点位于客厅的插线板处,旁边还有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残骸。报警人马某某表示,为图方便,他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充电,电池爆炸后导致火灾。

记者了解到,在马某某居住的单元楼门口,张贴了“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充电”的消防宣传海报,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人员更是开展过多次入户消防宣传。事发小区设置了6处充电桩,有148个充电口,最近的一个充电桩就设置在事发单元的西侧20米处。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一旦引发火灾,肇事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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