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采取措施做好今冬明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组建救助分队,开展联合巡查,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城管、网格化管理等平台,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遇到紧急事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重点关注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区域,重点关注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儿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重点关注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重要时段,积极劝导、引导露宿街头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前置救助关口,分类施策、积极主动做好救助服务。要求对以流浪乞讨为生活方式、附近务工等经劝导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露宿街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御寒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对临时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员,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送医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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