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追星又上演了新版本,这一次和辅警有关。
12月7日,网传某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私信某网民,声称要查询其公民个人信息。经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核查,该局警务辅助人员张某在与某网民私信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为恐吓对方,信口编造要查询其个人信息。经进一步调查,张某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条件和权限,也未发现其通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目前,该局已根据辅警管理工作规定解除张某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给予张某原所在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民警田某责令检查,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某诫勉。
快速查清、快速处置、毫不遮掩,体现了相关单位的重视,给所有追星人一次警醒。
实话说,这起逞一时口舌之快的极端追星事件,付出的代价过于沉痛。张某可能想不到,在网上说了几句过头话,就丢掉了一份曾引以为豪的工作,还被行政处罚。对于张某的顶头上司田某、毛某等,也“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因为张某的个人追星行为,连带着被严肃处理。如果不是这起公共舆情事件,恐怕不会有多少人如此关注某个地方的公安机关。
就张某而言,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是咎由自取。警务辅助人员虽不是民警,但也是公安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张某私信某网民,以查询对方信息包括开房记录相威胁的时候,这已不再是普通的追星行为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公安机关的权力,被她拿来当作了耀武扬威的“大棒”,追星行为变成了滥权行为。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这种行为已触碰红线,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并不为过。事实上,张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曾于7日晚发布微博进行道歉,表示“不应该为莫不相识的互联网明星强出头”“不应该私信素人网友威胁恐吓”,但为时已晚。
退一步讲,就算是普通公民,追星也不能为所欲为。在网上打嘴仗,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社会秩序,这也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千万不要以为,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说要查对方的开房信息,只是随便“发泄怒火”,这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了赤裸裸的威胁,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因极端追星被严惩的,张某并非个案。一些粉丝极度狂热、行为越界,比如有的妨碍公共秩序,大闹机场导致航班延误;有的对其他人群进行攻击、谩骂,甚至人肉搜索,严重损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精神健康,他们也因此受到惩处。如今,辅警私信恐吓粉丝,成为极端追星的最新变种,这种把公权力夹杂其中的追星行为,性质更为恶劣,也更需要严惩规制。
极端追星不可取。从机场跟机、高速追车、酒店偷拍,到私自进入明星酒店房间拍照打卡,到非法安装定位装置、掌握行程信息,再到如今的辅警私信恐吓粉丝,乌烟瘴气、泥沙俱下的极端追星乱象令人担忧,当事人及公众应从中汲取教训,守住法律底线,理性文明对待明星,避免类似问题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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