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5个典型案例,青海一些地方存在小水电清理整改不严不实、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部分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等问题被曝光。其中,包括作为黄河一级支流的海南州贵德县尕让河,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但尕让乡约10公里河段内分布有7座引水式小水电站,平均装机容量不足150千瓦。
众所周知,小水电无序过度开发的危害性不容小觑。如2018年,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底,8个省930座小水电站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断流,断流总长1017公里。这背后对应的是包括加剧生产生态用水矛盾、损害河湖生态功能等严重后果。因此,小水电站无序建设很早就被列入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但从最新督察通报来看,时隔数年,一些地方对小水电站的整改依然没有完全跟上,甚至对自我整改承诺也严重打折。如2022年4月制定的《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但截至此次督察时,64座列入“退出类”的小水电站,仍有23座没有完成退出方案。甚至连10公里河段分布7座电站这样的极端现象依然存在,这不得不让人对整改的诚意和落实整改的能力产生疑问。
此次督察通报就明确指出,“一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监控乱象丛生,有关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对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严厉措辞背后,足见部分整改工作的马虎程度。而相对于整改不力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迟迟难以根治的形式化整改所折射的某些作风问题,或更值得警醒。
要知道,早在2017年,中央督察组在向青海省反馈督察情况时就指出多个关于水电方面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就包括水电开发破坏部分河流生态环境、水电开发无序、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不足等。彼时,青海方面在《整改方案》中挂出了“作战图”、排出了“时间表”、明确了“责任人”。然而,对照之下,之前的整改方案有多“完美”,如今的整改落差就有多大。如此一而再地“虚晃一枪”,到底是能力不足,还是作风不正?
此次督察通报所指出的部分细节,或能说明一些问题:青海省黄南州郭么日、唯哇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的手工台账随意记录,第一次现场检查时发现与在线监测数据不一致,再次检查时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已经被更改。也就是说,整改不到位或并不是真的改不了,而是涉嫌通过弄虚作假来掩盖和包庇问题。如此欺上瞒下背后的作风生态不可不查。
不可否认,一些小水电在绿色低碳发展以及促进地方居民增收上发挥着积极作用,甚至还是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并且相关建设的历史跨度大,因此整改绝不意味着一刀切关停、拆除,相关部门也明确要求“分类整治、一站一策”,分别予以退出、保留或整改。这种分类实施的整改方案,显然更考验各地整改的智慧和能力。像一些或就还涉及补偿和保障好地方产业发展过渡等配套工作。
但越是具有复杂性,越需要切实推进,提早谋划。如果一方面以“百分百”的整改承诺来回应督察,一方面却是暗地里流于形式或“不管不问”,甚至以虚假整改来应对,这显然就是更大的错误。因为,这伤害的不仅是生态环境,也是地方政府公信力和法纪的严肃性。对此,不妨依法依纪加大追责力度,倒逼整改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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