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20年后挖出的副部虎,贪污金额公布

倒查20年后挖出的副部虎,贪污金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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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杰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杰翔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杰翔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前报道

2022年“青海首虎”

任职地曾“倒查20年”!

2022年4月7日,李杰翔官宣落马。

据公开简历显示,李杰翔,男,汉族,1964年3月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李杰翔赴任青海前,他在内蒙古工作了34年,出任多个要职。早年,李杰翔在家乡内蒙古工作,曾在包头市工作了20多年。1985年7月,毕业于包头师范专科学校的李杰翔留校工作,任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干部。11个月后,李杰翔离开母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办公厅工作,之后又在包头市辖区旗等多个岗位担任过重要职务。

2011年8月,时任包头市委常、副市长的李杰翔离开包头市,先后担任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区能源开发局局长等职。

2015年4月,李杰翔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2月正式当选为市长。

2017年5月,李杰翔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成为副省级领导干部,并兼任通辽市委书记。

2019年9月,李杰翔跨省调入青海工作,任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8月,青海木里煤田非法采矿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李杰翔任调查组组长,并表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严办。

2022年1月25日,李杰翔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当选为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4月7日,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杰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9月19日,李杰翔被“双开”。

经查——

李杰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

道德败坏;

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杰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杰翔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煤炭四“虎”已悉数获刑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涉煤领域腐败“倒查20年”,掀起反腐风暴。此后,内蒙古多名煤“老虎”落马,自治区纪委监委数次通报“四连发”“六连发”,反腐力度引发全国关注。

白向群、邢云、云光中、云公民被称为内蒙古煤炭四“虎”,正是他们的腐败案暴露出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深层次问题,成为“倒查20年”行动的发端。

2022年6月,随着云公民被判死缓后,4人已悉数获刑:

2019年10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认定被告人白向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二百五十万元。

2019年12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案,对被告人邢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0年11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对被告人云光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2022年6月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云公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四人中,邢云和云公民受贿达数亿元。

除煤炭4“虎”外,李杰翔也与内蒙古煤炭领域相关。

在包头工作期间,李杰翔曾是邢云和莫建成的下属。在呼和浩特工作期间,李杰翔和云光中共事过。

调任青海没多久,内蒙古就开始“倒查20年”行动,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的李杰翔一边深陷漩涡之中,一边还以专项调查组组长的身份,调查青海木里矿区涉煤腐败,颇具戏剧性。

202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内蒙古在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3.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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