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杰翔受审,被控受贿超8800万 曾被通报“信奉酒桌文化”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杰翔受审,被控受贿超8800万 曾被通报“信奉酒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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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2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杰翔受贿超8800万。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李杰翔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直至2019年,55岁的李杰翔才调任青海工作。而据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的绝大多数阶段都发生在内蒙古任职期间。

庭审现场 图据央视新闻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杰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杰翔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杰翔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杰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李杰翔被依法“双开”。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杰翔作出逮捕决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发布李杰翔被依法“双开”的消息中称,其存在“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

公开简历显示,1964年出生的李杰翔是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85年从包头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先后任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干部,包头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科级秘书、秘书一处副处长等职;1994年起,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副市长,包头市青山区副区长,包头市石拐区委书记,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旗委书记等职

2010年起,李杰翔任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起,任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年起,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开发局局长;2015年起,任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17年又调至通辽,担任通辽市委书记。

2019年,李杰翔调至青海,任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22年1月起,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直至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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