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荃银高科两家上市种业公司之间的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终于落下帷幕。12月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隆平高科、荃银高科两家公司已分别发布公告称,围绕水稻品种“五山丝苗”的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双方分别撤诉。
事因水稻品种“五山丝苗”
据悉,该案源于2016年隆平高科与荃银高科签订的《使用水稻常规品种“五山丝苗”配组协议》。彼时约定,荃银高科授权隆平高科使用“五山丝苗”与其拥有知识产权的水稻不育系测配组合;同时,隆平高科使用“五山丝苗”测配选育而成的杂交水稻组合通过审定后,在保障荃银高科合法经济利益后,拥有完全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权利。之后,隆平高科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自主配组了新的杂交水稻品种。
随后,荃银高科以湖南隆平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隆平停止侵权,而湖南隆平则以荃银高科侵害其品种许可使用权为由提起反诉。之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审理此案。此外,隆平高科以荃银高科单方违约为由向合肥中院提起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诉讼,安徽省高院提级管辖,审理此案。
2023年11月25日,荃银高科申请将诉讼请求金额3.01亿元变更为“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并于11月27日向法院提出侵权案撤诉申请,湖南隆平11月27日同意荃银高科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同日提出合同纠纷案撤诉申请。
隆平高科1200万元和解
荃银高科与隆平高科双方公告称,同为国家种业领军企业,承担着积极推进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使命,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和解。
这也是各让一步的结果,主要是双方确认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可自繁“五山丝苗”亲本种子用于生产、销售杂交水稻品种至涉及的五个品种保护期满,品种使用费600万元已支付。就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已配组的其他10个品种,同意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仅商业化“玮两优534”品种,不再开发其他9个品种。
另外,按照约定,隆平高科将已向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提存的120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荃银高科,作为补偿费、品种使用费及“玮两优534”亲本购买费用。
此外,隆平高科同意其及其子公司自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使用“五山丝苗”亲本种子配组新品种。对于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2023年已经生产制种的“平两优丝苗”品种,荃银高科同意该品种销售至2025年6月30日止,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自和解协议生效后不再生产该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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