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时评丨对非法助贷机构的监管,不能有丝毫松懈

财经时评丨对非法助贷机构的监管,不能有丝毫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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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两节”在即,媒体揭露的非法助贷机构活动愈发频繁,暴露的非法助贷案例也不断增多:不少朋友会无缘无故地接到非法助贷机构介绍贷款的电话,更有不少金融消费者陷入了非法助贷机构精心设计的“借贷陷阱”。

何为非法助贷组织机构?简单地说,就是没有取得正规金融资质、线下从事贷款中介活动或直接从事借贷活动,或者不具备互联网贷款资质而在网上发布贷款业务广告的相关组织机构或民间私人组织,这是与正规助贷机构相比较而存在的金融组织机构。

目前,在我国这类从事非法助贷机构到底有多少,官方尚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但这一定是一个比较庞大的数据,且具有普遍性、分散性和较强社会渗透性和野蛮无序性等金融特征,实际已成为我国民众金融生活无法绕开和回避的重要社会金融现象。

之所以呼吁继续对非法助贷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是因为非法助贷机构的存在以及活跃,会滋生很多的社会金融风险隐患。

其一,容易导致鱼龙混杂的局面,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利局势。原本我国金融消费者成分复杂,需要正规助贷中介机构从中来解决借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且正规金融机构为拓展贷款业务也需要助贷机构提供各类信息以及开展相关的准备工作;而非法助机构由于不受制约,加上本身不正规,盲目逐利,容易做出有损借款人的事情,使正规助贷组织受到冲击,进而使整个助贷行业陷入混乱不堪的竞争状态。

其二,做出各种有损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坑蒙拐骗”事件,影响社会金融稳定。由于非法助贷机构的牟利本性,通过各种诱骗方式设计诸多套路贷,让金融消费者上当受骗,支付高昂的信息中介费或“砍头息”,让借款人陷入高利贷风险漩涡;同时当借贷人出现还贷困难之时,又可能涉及暴力催收,酿造刑事案件。

其三,容易导致公民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大量非法助贷机构为拓展非法助贷业务,想方设法与第三方信息公司相勾结,大肆购买或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导致公民个人信息陷入“裸奔”危局,这种结局在很大程度上又催生了社会金融乱象,使各种非法助贷机构助贷电话满天飞,使很多公民成天处在“借贷”电话的骚扰之中。

而非法助贷机构在眼下能够肆虐横行并野蛮生长,也绝非偶然,是由诸多社会因素共同促成的:一是正规金融服务组织提供的有效金融服务不足,给非法助贷机构留下了“空档”;二是非法助贷机构眼下尚无明确的监管机构,无法得到精准有力的监管;三是非法助贷机构与各类正规金融机构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少数员工本身动机不纯、加上为完成贷款展业任务,不顾金融监管当局发布的禁令,盲目与非法助贷机构合作,也给非法助贷机构的泛滥提供了契机。

显然,要遏制非法助贷机构野蛮无序生长态势,监管不能有丝毫松懈:要继续对助贷机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携手加大对助贷机构的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不留监管死角,真正将所有助贷机构置于有效金融监管之下;对所有助贷机构进行分门别类和造册登记,对不具备正规金融资质的非法助贷机构实行零容忍,一律加以严厉取缔,对造成较大危险的非法助贷机构负责人移交公安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提高非法助贷展业成本,增强社会震慑力,让所有非法助贷机构敬畏法律,不敢参与非法助贷活动;有效堵塞源头,督促正规金融机构除提供足够满足社会各阶层有效金融服务需求之外,增强自律意识,净化业绩考核模式,严格执行金融监管部门不准与非法助贷机构合作的禁令,挖出和查处正规金融机构里的“内鬼”和“蛀虫”,使非法助贷机构失去资金来源,最终使非法助贷机构全面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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