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

教育部: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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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教育部公布将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教育部提出,按照“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安排。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培训、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教育部强调,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机制。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分级开展就业工作核查,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充实就业工作机构和力量。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就业部门和服务机构工作力量,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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