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增3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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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消息,为加强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一、新增定点医药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3家医疗机构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条件,符合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上述33家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二、信息变更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19家定点医药机构申请信息变更,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上述19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信息予以变更。

三、中止协议

北京华佑精神康复医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申请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上述5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协议。

中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四、解除协议

高济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因已注销,申请解除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对上述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后,该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五、恢复协议

北京养生堂济生药店有限公司申请恢复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该零售药店已经具备承担医疗保障任务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零售药店恢复协议。

请相关医保经办机构督促该零售药店及时签订服务协议书。恢复协议后,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障规定,落实协议的各项条款,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服务。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名单

3.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协议名单

4.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名单

5.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恢复协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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