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三甲医院超收患者医疗费,问责必须与诊疗决定权相匹配

封面评论 | 三甲医院超收患者医疗费,问责必须与诊疗决定权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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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一患者家属反映,他们被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超收医疗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3日从安徽省医保局及芜湖市了解到,经核查,举报涉及的15个问题中有10个问题基本属实。该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等问题,涉及违规医疗总费用21.82万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70万元。目前,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已对涉事的护士长作记过处分并停职检查。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情节极其恶劣,在舆论场内造成了巨大震动。复盘此事来龙去脉,涉事医院胆大妄为的各种操作,简直叫人瞠目结舌。大体而言,其“对下”坑蒙患者,为了超收诊疗费无所不用其极;“对上”骗取社保基金,巧立名目、无中生有、弄虚作假而肆无忌惮。一番操弄下来,仅仅针对此事中的一个患者,就涉及违规收费多达21万之巨。倘若全面复核该院的诊疗记录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又会有怎样惊人的发现?

毋庸讳言,医疗机构骗取医保资金的案例,时有发生而又屡禁不绝。梳理此类案例,实则很容易发现一些共性特征。比如说,一般犯案的都是乡镇卫生院,或者是城市“经营惨淡”的低级别医院;此外,作案过程往往需要患者的配合,以往就发生过医院花钱雇假病人的荒唐闹剧……而与之相较,此次事发的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则是堂堂三甲医院。谁曾想,这等“名院”“大院”,玩起坑蒙造假、骗保搞钱那套,居然一样毫不手软,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根据官方通报,该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等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说能违规的地方都违规了、能犯错的错误都犯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典型的“创收导向型”的诊疗文化,各个环节默契协同,怎么来钱怎么做。所谓“患者至上”“专业主义”的伦理底线,在做账、捞钱的逐利冲动前,不堪一击。“宰客”“骗保”,是这般轻车熟路,这绝非是初犯,也绝不是个别人只手遮天就可以完成。大概率,这又是窝案。

我们知道,医院日常的临床诊疗运作,都是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或者主诊医师负责制。既然如此,本案的直接责任人,也就不言自明了。而从目前公布的消息看,涉事的护士长作记过处分并停职检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重症医学科主任警告处分——这是不是暗示,护士长乃是始作俑者?这一处理结果很是耐人寻味。一个基本的道理是,护士长是没有诊断权、治疗权、处方权的,这些是医师的专属权力。既然如此,其又何以能手眼通天,操弄这盘大棋呢?

对于这样一起影响极坏的大案,要想轻描淡写、轻轻放下,万万是不可能的。试问,当初那些涉嫌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的医嘱,到底是谁下的?如此失德失职、利欲熏心的从业者,理应清理门户。在医药领域再掀反腐风暴的大背景下,顶风作风的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不该心存任何侥幸,唯有一查到底、刮骨疗毒,才有走出这场巨大丑闻,重建口碑与公信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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