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因患代谢综合征不得不通过手术切胃进行治疗。因为投保过医疗保险,刘先生术后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以切胃是美容整形为由拒赔。日前,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刘先生因患代谢综合征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判令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5万余元。
20多岁的刘先生从小就被超常的体重所困扰,最重时超过300斤,无论节食、运动减重都效果不佳。去年5月,刘先生因体重异常增长到医院就医治疗,经诊断为代谢综合征,需要进行胃袖状切除术进行治疗。
就医前,刘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过医疗保险,手术后,刘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刘先生体重增长达20年,早知病史长期存在,根据合同约定,既往症不属于保险范围内。而且,胃袖状切除术也不是医学上治疗代谢综合征的必须手段,刘先生的手术是美容减肥整形,属于医疗保险约定的免责情形。
无奈之下,刘先生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5万余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所患代谢综合征是否属于既往症以及胃袖状切除手术是否属于美容手术是此案的两个关键问题。首先,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既往症的判断标准是以医院已有诊断为标准,虽然刘先生病历中记载“体重异常增长20年”,但保险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刘先生在投保前已被医院确诊为代谢综合征,因此,法院对保险公司认为刘先生所患疾病属于既往症,不在保险范围内的意见不予采纳。至于胃袖状切除手术是否属于美容手术,法院认为,肥胖是一种常见的生理状态,但并不是所有的肥胖都达到代谢综合征的程度。胃袖状切除术是一种治疗代谢综合征的常用手段,并非单纯的减肥美容手术。因此,法院认为刘先生因患代谢综合征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先生5万余元保险金。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