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新化母子双尸案:男童吊死衣柜,母亲被浸泡在浴缸,衣柜内的一块汗渍暴露凶手

【2/3】新化母子双尸案:男童吊死衣柜,母亲被浸泡在浴缸,衣柜内的一块汗渍暴露凶手

00:00
15:30

调查到这,探员们都一筹莫展,且不说物证上检测出来的均是混合型DNA,就以上掌握的信息在逻辑上也有很大矛盾。比如马桶水箱上的那把水果刀,康家人从未见过也不像是陈美莉近期买的,那它只能是凶手带来的。可凶手心思如此缜密,清理过现场的鞋印、门窗把手上的指纹,还特意将母子俩的鞋放入屋内迷惑外人,Ta是粗心大意将这把刀遗忘在水箱上了?

为什么租户林登才丢失的水果刀和这把水果刀样式一致?难道凶手还进入了林登才家偷刀?如果是的话,不就成流匪作案了吗?或者Ta只是想嫁祸林登才?其次,螺丝刀为何会出现在过道鞋柜上?它是在四楼防盗门里面的,且没有留下陈美莉母子的指纹,应该也是凶手带上楼的。此人将螺丝刀留在鞋柜上也是粗心大意临走时忘拿了?另外,如上图所示,浴缸右侧的置物台一点都不隐蔽,为什么刚开始康家人和警方都没有发现手机?为什么手机上找不到任何人的指纹?难道是案发后才被人放上去的吗?最重要的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劫财吗?家中财物并未丢失太多,取走钱包内的现金和钥匙或许只是为了迷惑警方。劫色的话,虽然法医和专案组给出的“侮辱尸体”推理符合情理,但还是那个问题,凶手是如此细心之人,却遗留精液在棉被上……这会不会是真凶为嫁祸他人刻意伪造、迷惑警方?因此专案组突然觉得:可能凶手真实动机既不是为钱,也不是为色,而是寻仇。至少从杀害母子二人的手法来看,此人极度冷漠、无情,势必要取两人性命,似乎对他们有着刻骨仇恨。

当然究竟哪种动机才是命案的真相,大家都无法妄下断言,目前倾向于认为凶手认识陈美莉或康育斌。于是探员对夫妻俩的关系网展开调查,重点怀疑对象是进入过现场的街邻,尤其热心的三楼租户陈振源,以及那把水果刀可能的主人林登才。

可一番仔细调查后发现,陈振源和林登才都没有作案条件。其中林登才因恰逢中元节,12号傍晚回了一趟老家归仁,直到13号下午才返回新化。而陈振源则与康家人相识多年关系非常好,双方从未发生过不愉快,其家属也证明案发当晚他一直在屋内睡觉没有起来过。

不得已,专案组只能扩大调查范围,所有与夫妻俩认识的人,包括女性友人都被找来一一问话,甚至还对辖区内有过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也进行逐一摸排。在接下去的半个月里,他们约谈了夫妻俩共计1000多名友人,并对辖区包括康家友人在内的800多人提取DNA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即把各物证上的混合型DNA有效基因组分型后,看看哪一型别在各物证上重复出现过。但这还是不能锁定嫌疑人,只是取个大致范围),这一通忙下来,他们终于有了些新发现。据了解,陈美莉有一个闺蜜,此人或嫉妒她生活条件优越,或因各自性格都比较直爽,总之两人时不时就发生口角、闹不愉快,对方也几次在他人面前数落陈美莉的不是。最重要的在于,棉被上那块编号“A-1”的男性精液斑迹中,有一个DNA型别与该闺蜜相近!难道正如之前探员判断的,那块斑迹是真凶为误导警方、嫁祸他人特意留下的?又或者是该闺蜜之前进入过陈美莉卧室不小心遗留在棉被上,这仅仅是个巧合?探员们不想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立刻对此人展开秘密调查。可一段时间跟踪下来,她并未有任何异动,在得知母子俩的死讯后还伤心难过了一阵子。那些所谓的“嫉妒”、“不满”,又真的至于让她动手杀人吗?

何况所谓的“型别相近”,其实就是比对成功12组染色体,因为当年的技术,就只能在混合型DNA分型中比对12组染色体。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16组染色体一致才可作为呈堂证供……

除此之外,还有一位26岁名叫刘华崑的台南县西港乡男子,也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此人曾是陈美莉网吧员工,一年前网吧暂停营业后,陈美莉依然让他替自己代玩游戏账号,他算是对康家知根知底的。而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专案组传唤的进行唾液检测的那800多人名单里就有他,谁知他竟神秘“消失”了……

不过刘华崑也未必真的涉案,因为他并非案发后立即“消失”的,9月初还在永康市某超市行窃被摄像头拍到,“消失”也有可能是为躲避永康警方对于他行窃的抓捕。另外,康育斌和陈美莉夫妻对刘华崑非常不错,不仅留下他每月支付工资让他代玩游戏,还时不时给他买些夜宵、烟水,并偶尔会带他上四楼蹭饭。年幼的康哲溱也比较喜欢他,一直都喊他“刘叔叔”,他应该没有理由恩将仇报杀害雇主母子。毕竟陈美莉死了,他的工作不就丢了?或许这也是刘华崑要去超市行窃的原因吧?至此,数千熟人摸排后依然没有取得太大进展,唯二可疑人员似乎也不具备作案动机,一时间专案组开始怀疑起自己的侦办思路。另一边,康家人对警方迟迟无法破案则心生不满,陈美莉母子俩的坟墓上更是数月不长草,各媒体、网友还借题发挥:“母子俩死得冤,坟前寸草不生,她们是在指责警方办案不力”……舆论的压力令专案组倍感焦虑,可眼下实在没有任何头绪,哪怕刘华崑也不知去向,这一度让不少探员想采取行动将陈美莉的那位闺蜜拘捕后强行审问。只是碍于凶手如果真是此人,且她又有共犯的话容易打草惊蛇,才在抓捕的前一刻紧急收队(9月26日晚,探员已经布置在该闺蜜家门口准备抓人)。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一个灵光一闪的推理,突然令案件有了眉目。

2003年9月底的某一天,时任新化分局刑事组长的专案组负责人吴金龙,又带着几名探员回到案发现场。在检视悬吊康哲溱的衣柜时,他突然想起之前在那根横杆内侧,发现一块疑似沾有新鲜人类汗渍的斑迹。只不过这块斑迹太小、太浅、DNA量太少,技术员也无法有效提取生物信息进行比对。尽管这块斑迹不能直接锁定凶手身份,但横杆高180cm,倘若它是凶手在悬吊康哲溱时留下的,那只有两种情况会留下该斑迹:第一是凶手手心出汗不小心抓上去的;第二是凶手身高非常高,额头出汗不小心蹭上去的,至少吴金龙让刑事组身高178cm的小队长前去比对,额头也够不着那根横杆。

再根据这块斑迹出现的位置来判断,它理应是第二种情况,即凶手为确认悬吊康哲溱的浴巾捆绑是否足够结实,将头凑近横杆内侧检查时,额头不小心蹭上去的,甚至此人身材应该也较胖。因为该衣柜宽度只有65cm,体型大的人较难将整个身子探入衣柜,只能将头靠近去。所以吴金龙大胆推测,凶手的身高近185cm,体重在200斤左右。假如这个推论成立,那嫌疑人的范围就大大缩小了,只要在相关人员中筛选一下每个人的身高、体重就行。于是吴金龙让探员对身高185cm左右、体重200斤的陈美莉夫妻熟人进行筛查。

没想到近千人里面仅有2个符合条件,其中一位黄姓友人是做水产生意的,8月1日开渔后,一整个月人都不在岛内。至于另一位,则一直是警方的怀疑对象——身高184cm、体重200斤的陈美莉雇员刘华崑!有了上述明确目标后,专案组就由不得刘华崑继续“消失”了,他们向全省各警局发出协查通报,并调集人马在台南各荒山野岭搜人。10月5日,警方就在冈山镇将“消失”近一个月的刘华崑逮捕归案。

人是找到了,事情的进展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面对审讯,刘华崑显得非常淡定,坚称和陈美莉母子的命案毫无关系,对方一直也有恩于自己,自己不会对老板恩将仇报。之所以“消失”也如探员之前猜测得那样,就是在永康超市盗窃被抓包、不想坐牢,现在愿意为盗窃行为自首,随时配合专案组关于陈美莉母子命案的调查。当然,刘华崑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10月6日,他就积极配合专案组录取指纹信息并进行唾液检测。

这下轮到痕检科犯难了,因为前面已经说了,他们只能在混合型DNA分型后比对其中的12组染色体,或许刘华崑也清楚这一点才这么肆无忌惮(当年的媒体也有失误,一开始就把警方只能比对出12组染色体的信息透露出来了)。

10月16日,比对结果出炉,各物证上确实都有一型12组染色体与刘华崑一致,表明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可这没有太大意义,它不能作为呈堂证供,专案组对此也无可奈何,康家人更是气得浑身发抖,明明凶手就在眼前甚至已经因其他犯罪行为被羁押在看守所,却不能指认他……对于这样的结果,刘华崑当然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心态,11月1日收监后还时不时和看守人员“交流”游戏心得,或聊自己的情场风流史。谁知就在刘华崑志得意满、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时,省刑事警察局却突然传来一则好消息——他们刚引进了最先进的鉴定技术,可对之前取得的混合型DNA,进行Y染色体STR基因座个别分析,这样就能够比对16组染色体。得此消息,高雄市刑侦局和“0813专案组”探员跨越数百公里,分头将捆绑康哲溱的黄色长袖上衣、白色长浴巾、水果刀、精液斑迹,以及刘华崑的唾液样本送往刑事警察局进行分析。此时收押在台南监狱的刘华崑还浑然不知自己即将露出马脚,依旧在和狱警、狱友天南海北地聊着自己的“风流史”……漫长的分析、等待令所有办案人员都焦躁不安,正当大家以为分析结果不会有太大决定性进展时,11月20日晚9点35分,台南市新化分局的电脑上突然收到一封来自刑事警察局的传真:经鉴定,嫌疑人刘华崑唾液样本DNA-STR型别与命案现场遗留之水果刀刀柄斑迹,及编号“A-1”处不明斑迹型别相符;编号“5-1”之白色浴巾、编号“5-2”之黄色长袖上衣,亦混有刘华崑DNA部分数字。

这份传真的意思是,水果刀、不明斑迹上的混合型DNA已明确甄别出刘华崑的生物信息;白色浴巾、黄色长袖上衣虽无法明确分型,但部分基因组依然与刘华崑DNA一致。之所以这两个物证难以甄别,应该是热心街邻、消防队员都碰触过它们,导致检材污染严重……当然,仅水果刀和精液斑迹能够确定有刘华崑DNA就已经足够了,而这一天,正好是母子俩遇害“百日祭”。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