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讼》(题解)丨讼卦象征争议与诉讼丨白话易经

《周易上经•讼》(题解)丨讼卦象征争议与诉讼丨白话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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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讼》象征着争议和诉讼。或争而不已,或争而结怨,不损人,则必损于人,二者必居其一。故卦以“中吉”而“终凶”来劝诫那些陷于争讼的人,不要因为时或有“吉”而争讼不已,否则必遭遇“终凶”之实。《论语•颜渊》载孔子之言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所以筮遇此卦的人切不可因卦辞有“中吉”和九五爻之“元吉”,就心迷于讼之得而不知讼之祸。因为所谓“元吉”,并非指争讼者本人,而是指评判争讼的君子。在此卦象中,除九五外,皆为持讼者本人,初六以不“永”讼而“终吉”,九二以“归”而“无眚”,六三以守“贞”而“终吉”,九四以“不克讼”而获“吉”,上九因讼“受服”而终得“三褫”之辱。儒家政治理想是“和为贵”,而争讼则是他们力求避免的事,息事宁人与和睦相处才是他们寻求社会和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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