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发布房地产市场新措施:首套房个人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四川自贡发布房地产市场新措施:首套房个人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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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了《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显示,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

红星新闻记者从《通知》上了解到,十三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力度、优化购房金融支持政策、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加大商业去库存力度、探索多种安置模式、举办元旦春节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等。

其中,加大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力度方面,自贡将继续执行“对本市特定人群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来本市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省外和市外群体给予20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买普通二手住房的,按总房款的0.5%给予补贴”和“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5%给予补贴”“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车库车位的给予3000元/个的补贴”至2024年4月26日。

优化购房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对多孩家庭购买三套住房的,由户口所在区县住建部门认定后执行二套房政策。疏通跨行、跨商业和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全面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落地。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方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本市新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专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普通商品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再交易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为45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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