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前线:豆腐渣工程的“克星”
一、《营造法式》为什么在宋代横空出世?
宋代的社会经济高度活跃和发展,市场行为也变得更加的普遍,这种普遍不但是在民间,官方也充当了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反映在宋代的建筑营造活动,随着市场因素的普遍上升,与经济相关的犯罪问题也层出不穷,工程管理人员在建筑营造当中的贪腐正是其中很有代表性的现象。
【小故事】:「烧船称钉」——出自北宋桂万荣编著《棠阴比事》
北宋江淮制置发运判官许元,上任之初,发现官船建造中虚领船钉成风。他决心破除这种积弊。一天,他来到造船场,令船工取来一艘刚造好的船,放火焚烧,船烧得只剩下一堆铁钉。铁钉冷却后,许元叫船工当众过秤,原来船板上所用铁钉只是所领的二分之一。许元的做法令人心服口服,也为官船用钉问题定下了规矩。
【小故事】:「感慈塔修建」——出自徐松《宋会要辑稿》
在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修建感慈塔的工程中,时工程人员上报的预算是需要使用超过 34 万个人工,当时在这个工程中有一位非常年轻而且敢于说话的督料匠,他坚持要对当时所报预算进行重新计算,而他计算的结果所需要使用的人工居然只有当初所上报预算20%,也就是说八成的消耗实际上都成为了各种硕鼠贪腐的口粮。
宋神宗推进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内容总的来说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强军,另一方面是经济。经济问题是王安石变法核心中的核心,所以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从两个方面提升国家经济实力。一方面开源,也就是我们所知晓的王安石所创立的青苗法、募役法,简单说就是以国家作为主体,向老百姓发放贷款,然后帮助他们恢复生产,以提高国家的这个收入水平。而另一方面就是节流,所谓的节流就是尽可能地去制定更加科学和系统的制度,来帮助国家去填补经济活动当中各种各样的漏洞。
「律令格式」是从唐代开始就已经趋于成熟的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其中所谓的“律”是刑法体系,而所谓的“令”则是维持国家机器运转秩序的一系列的政令。除了“律”和“令”的基本法之外,“格”和“式”作为政令的补充而存在的。逐层递进的法律制度体系,实际上可以和我们今天的法律体系形成一个相互参照的关系。今天的建筑行业当中会有它的基本法叫做《建筑法》,《建筑法》当中所规定的一些条目都是相对来说比较笼统抽象的、概括性的,而在它之下会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包括《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师职业管理办法》等等。对于这些管理办法,如果它仍然有不够详尽的地方,那么在它之下还可以进一步地进行补充,也就是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从这个《基本法》到《管理办法》到《实施细则》的这种层次性的表现,实际上也可以看作中国古代法律一脉相承延续下来的一套体系。
二、既要懂技术,又要懂官场,到底谁才能编撰这部书?
《营造法式》的编撰者为李诫,字明仲,沟通儒匠的“天选之人”
世家子弟:李诫的曾祖父、父亲、兄长都曾经在朝中做官,属于妥妥的世家子弟。
知名作家:除了编著《营造法式》之外,还写有如《续山海经》、《琵琶录》和《马经》等等文学艺术著作
工笔大师:擅长工笔书画,尤其擅长画马,曾经有学者认为世传李公麟的《五马图》,实际上可能是李诫的作品
「将作监」最高长官:从宋哲宗元佑七年开始,李诫开始了他在将作监的仕宦生涯。
「将作监」是宋代专门管理官方建筑工程的职能机构,李诫从比较低等的书记官做起,最后成为机构的最高长官,也就相当于今天我们住建部下设的一个技术部门的负责人,在任期间资历丰富,主持修建了东京汴梁城中很多的重大工程。
陶本《营造法式》书影及编者李诫肖像
这位老师讲的旁征博引,从《营造法式》讲到了王安石变法,还讲到了唐代的律令格式的演变,还有所谓的“沟通儒匠”,学习到很多,继续学习!
没想到在宋朝的时候就有了标准化的SOP,标准化的用料,标准化的用工标准,中国的政治制度管理还是有一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