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资阳市委批准,资阳市纪委监委对安岳县龙台发展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耕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转移债权风险;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技改项目资金申请、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资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耕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责令退赔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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