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财税学校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陈克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克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克文身为长期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我省中职教育快速发展阶段,将学校设备采购、教学工程等项目作为敛财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肆收钱敛财。陈克文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克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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