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08 比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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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 第八 ( 下坤上坎)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诚,吉。

上六:比之无首,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比》之“初六,“有它吉”也。“比之自内",不自失也。“比之匪人”,不亦伤乎?“外比”于贤,以从上也。“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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