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乾 》(十二)丨以“四德”要求自己必能有所作为丨白话易经

《周易上经•乾 》(十二)丨以“四德”要求自己必能有所作为丨白话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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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 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长;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译文】

《文言》说:开初的生长,是众善之长;亨通,是美好事物的集合;有利,是“义”的和谐体;正直,是做事的根本。君子实践仁德之本,就足以为人们的尊长;会聚美好的事物,就符合“礼”;有利于物,有利于人,则足以和谐“正义”,坚守正义、正直的品德就能做成事情。君子就是能够实行这四种美德的人,所以说他们就像《乾》卦的卦象所蕴涵的哲理一样,具有“元始,亨通,利人,正直”的品德。

【评析】

元、亨、利、贞,是《乾》之四德,它们按照时序来表现自己的能力和品性,于时则有春、夏、秋、冬,于人则有仁、义、礼、智。君子明其理、明其德、践其行。只有用此四德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利人而成为人之尊长,才能有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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