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披露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协党组原书记、主席王勇严重违纪违法案细节。
报道称,王勇与苏某相识26年,这段“友情”始于情谊、终于利益。此前,苏某原本在王勇单位楼下摆摊卖烤肉串,王勇加班后经常去其摊位吃夜宵,一来二去便熟识起来。2012年,苏某为女儿入学之事找到时任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的王勇,并送上一些“好处费”,王勇觉得苏某为人老实,便答应帮忙,同时收下了送来的“好处费”,从此两人的关系便变了味。王勇看中其“可靠”且社会关系简单,便当成“小兄弟”来培养。
此后,苏某靠着王勇的“关照”,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苏某也“投桃报李”,王勇的新房要装修,他马上自掏腰包30万元张罗装修事宜;王勇的妻子要出国,他又不失时机送来5000元美金。王勇家中从打扫卫生到买拖把、修水龙头,苏某都尽心竭力“做好服务”,他对王勇的“长线投资”也让自己迅速积累起了千万身家。
看到王勇出任银川市副市长分管水利工作后,苏某提出“想干点水务上的工程”,王勇便爽快答应,觉得自己要好好“还人情”。通过王勇的运作,苏某中标了一个水务工程,中标后他马上给王勇送上80万元现金,王勇随手“笑纳”。紧接着,苏某接连中标第二个、第三个工程,再次奉上20万元、50万元。据统计,苏某以“挣钱平分”为诱饵,对王勇进行利益和情感捆绑,先后多次送给王勇财物近200万元。
王勇在陕西乾县农村长大。《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称,另一名商人樊某,依靠着老乡身份进入了王勇的“老乡圈”。王勇当上副市长后,樊某来到宁夏做生意,王勇认为对这个同乡知根知底“信得过”,便在还苏某“人情”的同时,不断向自己分管领域的领导打招呼,给樊某要一些工程。通过王勇多次运作,樊某先后承揽各类工程项目总标的约1.2亿元,将工程进行转包后从中不劳而获,获利400余万元。
王勇出生于1966年11月,34岁成为当时银川市最年轻的正处级干部,先后担任过10多个市级部门的“一把手”,后于2022年4月宣告被查。
同年12月30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勇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
中卫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9月,被告人王勇在担任银川市旅游局局长、银川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兼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银川市副市长、银川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子女入学、工作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47次非法收受24个单位、个人所送人民币、轿车、住房免费装修、茶台等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8.22387万元和美元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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