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原党委副书记金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项目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数额巨大;作为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及其建设指挥部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套取的工程项目款私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金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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