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梅、李俊,这对夫妻的“腐败圈”是如何被发现的?

贺雪梅、李俊,这对夫妻的“腐败圈”是如何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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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同查同治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

文章披露,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及其丈夫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这对“贪腐夫妇”的查处,是四川省纪委监委以“风”挖案、顺藤摸瓜,有效拓宽腐败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的结果。

据介绍,当时,有人举报贺雪梅违规操办其父亲葬礼、借机敛财。这引起了纪委监委注意。核查组紧盯反映问题循线深挖,着力查找其中是否存在利用吃喝送礼搞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

调查发现,贺雪梅父亲去世后,她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操办了丧事。办案人员介绍,“贺雪梅专门安排了一个人帮她收礼。当时因为送礼的人太多,帮忙的人还回家拿了一个大挎包来装礼金,最后总共收了230万元。”调查组以高额“礼金”作为突破口,围绕贺雪梅“交际圈”范围特征开展调查,锁定其“腐败圈”。最终,贺雪梅和李俊均受到严肃处理。

2020年8月、9月,贺雪梅和丈夫李俊先后被查。

李俊生于1968年11月,早期曾在四川省广元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1年调至四川省委组织部,曾任组织二处副处长。2004年,李俊调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2年后同时担任州委办公室主任。

2006年,李俊出任西昌市市长,任职7年,2013年出任西昌市委书记,先后主政西昌长达14年。

2020年8月,李俊被免职,9月被查,2021年3月被“双开”。

贺雪梅生于1970年6月,曾长期在西昌市工作。早期在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历任校团委副书记,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等职。

2002年,贺雪梅任西昌市副市长,任职不到一年,同年11月任西昌市委常委,次年1月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8个月后,2003年9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12月卸任市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2006年,李俊调任西昌市市长。当时,贺雪梅担任西昌市委副书记,两人在一个班子中共事2年。

2008年12月,贺雪梅调任凉山州统计局党组书记,次年1月任局长。2015年调任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2019年任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局长,至2020年8月被查,2021年2月被“双开”。

2021年12月相关报道显示,贺雪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雪梅伙同丈夫李某并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的财物共计486.57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贺雪梅通过其李某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丈夫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101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雪梅与李某系受贿共同犯罪,不分主从。被告人贺雪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待调查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在其亲属的帮助下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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