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批复北京市等13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石家庄市等33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新河县等35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县试点。其中,河南省信阳市、河南省许昌市为整市试点;河南省长葛市、河南省南乐县、河南省兰考县、河南省中牟县为整县试点。
今年4月19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发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试点任务主要包括:
健全交易体系。统筹利用各类相关交易服务场所、机构和平台,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重点是统筹利用现有交易服务机构、提升交易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平台、加强政策服务。
完善交易规则。明确入场交易条件、丰富入场交易品种、完善各品种交易规则,规范交易申请、委托受理、信息公告、受让受理、组织交易、交易中止、组织签约、交易鉴证、档案管理等程序。
加强风险防控。指导交易服务机构加强内控建设,严格规范金融服务行为,加强信息系统风险防控,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进行。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监管程序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方案》提出,试点期为2023年—2024年。试点地区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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