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返乡创业,选择在老家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屋。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纠纷。这不,荥阳法院广武法庭就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今天,让我们跟着法官一起去看看该如何化解纠纷。
回村创业的马某需要建设钢架结构厂房,经人介绍便联系上干建筑的孙某,2022年9月,双方签订《建房合同》一份,合同中约定甲方提供建房所需全部材料,由乙方负责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以每平方米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并及时付款给乙方。
2022年12月,孙某完成施工,马某共计支付给孙某2万余元。随后,马某发现建设的厂房存在墙体焊接不牢固等问题,遂与孙某联系要求维修加固重新施工,但孙某认为所建厂房是按照马某要求完成的,材料也都是由马某提供,且工程早已完工,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几次协商无果后,马某将孙某告上法庭。
广武法庭承办法官李志勋组织原被告双方一起到建造的厂房进行实地察看,发现厂房房顶确实存在部分缝隙和焊接不牢固的情况。但是双方的合同对此约定并不明确,考虑到建设工程鉴定费及时间等因素,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支持了被告需支付原告必要维修费用的诉讼请求。原被告都认可判决结果,且被告主动履行。
提醒:自建房修建要签订详细施工合同
农村自建房一般都是请有经验的建房师傅来修建,在建造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意料之外的问题。为避免纠纷产生,对于房主来说,要尽量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和经验的施工方,双方在开工前要签订详细的施工合同,并附上工程图纸。在工程进行期间,房主要进行必要的监督,一旦发现施工方未按合同和图纸施工,或施工中存在瑕疵,要及时提出并要求修理或返工。
对于施工方来说,工程施工中要注意留存证据,对双方协商进行变更的项目要签署洽商变更单。施工中,每一部分完成后,承包人应主动请房主进行检查,在检查合格后,要求房主签署检查报告单,以免最终结算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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