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左锁粉,一审被判14年

66岁左锁粉,一审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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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高院消息,因受贿3268余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255万元,江苏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左锁粉于11月15日被盐城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左锁粉 资料图

左锁粉出生于1957年2月,江苏金坛人,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淮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14年5月起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2017年5月,左锁粉退休,2022年4月被查。

盐城中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期间,左锁粉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8余万元。

2017年至2020年期间,左锁粉利用曾任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5万元。

盐城中院认为,左锁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

鉴于左锁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庭遂以受贿罪判处左锁粉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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